星光集团(00403)拥有人应占溢利上升25倍至约6800万港元

星光集团(00403)发布公告,该集团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营业额约为16.2亿港元,较去年度增加1.8%。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6800万港元,上升二十五倍。拟派发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港币1仙以及特别股息每股港币0.5仙,连同已派发的中期股息每股港币1仙,年度全年股息为每股港币2.5仙。

集团纯利大幅增加,主要有赖以下因素:(i)华南业务进一步推行精益管理,有效大幅降低劳工成本;(ii)自动化及智能机械人系统取得初步成果,有效提升成本效益;(iii)原材料价格保持稳定,水电燃油价格普遍下降,有助改善边际利润。另一方面,集团营业额增幅放缓,反映欧洲和亚洲市场持续疲弱。

年报称,为增加收入来源,集团成立了一家附属公司专责拓展自创产品(ODM)及自家品牌(OBM)业务,并成立了另一家附属公司统筹设计和制造中小型自动化设备,主要供集团内部使用,并研究对外销售的可行性。集团进一步精兵简政,加强智能自动化及价值流系统,积极提升营运效益,严控资本投资及客户信贷,以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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