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年度报告(2022)》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针对直播带货这样的新模式、新业态,一方面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另一方面必须要守住法律底线,确保在规范中发展。对管理不力、屡屡出现问题的平台,要通过约谈、责令改正等方式督促其整改落实;对明显违法违规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主播和商家,要依法严厉处罚,并根据侵权程度列入信用黑名单,增强监管实效性和震慑力。
甘霖还表示,中国政府一系列务实举措,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国外在华发明专利有效量达86.1万件,同比增长4.5%,其中涉及国外企业5.8万家,较上年增加0.2万家。国外在华有效注册商标203万件,同比增长5.9%。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广大外商投资企业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我们坚信,中国将长期成为外商投资首选地之一,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一定会有更好发展前景。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负责人赵秀玲称,去年开展的“剑网2022”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文献数据库、短视频和网络文学等重点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强化数字藏品、“剧本杀”等网络新业态版权监管。通过强化主动监管、查办大案要案、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深化重点监管、加强协同联动等有效举措,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惩戒力度,各地查办侵犯网络著作权案件1180件,删除侵权盗版链接84万条,关闭侵权盗版网站(APP)1692个,处置侵权账号1.54万个。其中黑龙江查获哈尔滨“6·22”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鸡西“5·05”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涉案金额均超过1亿元。
原文如下:
国新办举行《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年度报告(2022)》新闻发布会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谢应君: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是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女士,请她为大家介绍《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年度报告(2022)》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林广海先生,中宣部版权管理局负责人赵秀玲女士,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负责人邸连柱先生。
下面,我们先请甘霖女士介绍情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
首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一直以来的关心和重视。今天是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很高兴在这个特别的日子,与大家再次分享2022年中国在这方面的进展与成效。今天由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年度报告(2022)》。下面,我简要介绍《报告》的主要内容。
《报告》分析了2022年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从7个方面呈现了2022年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措施与成效:
一是概括了优化顶层设计情况。2022年,中国政府将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产权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政策指引,聚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加大统筹部署,提升打击侵权假冒合力;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相关纲要规划,保障知识产权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
二是简述了完善法律法规情况。2022年,中国政府结合侵权假冒行为新趋势,适应知识产权领域新变化,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等多个层面,与时俱进完善法规制度,打击侵权假冒法治根基进一步筑牢。
三是介绍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2022年,中国政府持续强化行政执法,聚焦互联网、农村地区、体育赛事等侵权假冒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统筹谋划、靶向打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四是阐述了强化司法保护情况。2022年,中国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大刑事打击、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工作力度,密织法网、连出重拳,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同时,锐意创新、深化改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增强。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报告》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部分,插入了大量典型案例,供大家参考研读。
五是总结了实施多元治理情况。2022年,中国政府积极拓展新思路、运用新技术,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类监管,强化部门协同保护,拓宽纠纷化解渠道,提升指导服务水平,打击侵权假冒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服务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六是展现了宣传引导工作情况。2022年,中国政府系统宣介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效,注重强化以案示警,主动引导行业自律,大力营造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行业风气。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保护意识,激发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热情。
七是梳理了深化国际合作情况。2022年,中国政府坚持合作共赢理念,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两种资源,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框架下国际规则制定,持续参与国际刑警组织、世界海关组织等框架下跨国联合执法行动,主动搭建国际平台,拓宽交流合作渠道,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全球影响力进一步显现。
《报告》指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需要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紧密合作。中国政府将全面履行国际义务和各项承诺,继续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努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同时,与世界各国加强交流、团结协作,共同探索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优化营商环境之路,推动世界经济加快复苏,共同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报告》的主要内容我就介绍到这里,《报告》的纸质版,就是刚才我展示给大家的,今天特意带到了会场,大家有需要可以自取。电子版已经在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公开发布,有兴趣的可以下载阅读。谢谢!
谢应君:
谢谢甘霖女士,现在欢迎大家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我国坚持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知识产权作为经济社会主要的组成部分,也应该是沿着法治轨道前进。请问从全国范围来看,2022年我们开展了哪些具体工作,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谢谢。
甘霖: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谢谢总台的记者朋友,刚才你问到的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大家也都知道,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执法司法体系,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加强知识产权的法治建设,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知识产权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这四个方面,我分别回答一下。
在科学立法方面,2022年,先后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法》《种子法》《反垄断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发布施行《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公布《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司法解释,知识产权保护法治体系更加完善。
在严格执法方面,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扎实开展“铁拳”“剑网”“龙腾”“春雷”“蓝网”等一系列专项行动。2022年,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商标、专利违法案件4.4万件,涉案金额16.2亿元,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
在公正司法方面,2022年,公安机关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7万起,检察机关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2.7万人,审判机关审结各类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9.4万件,形成强大震慑。
在全民守法方面,连续15年组织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将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工作。这期间,各地、各部门开展数千场知识产权专题宣传,发布各类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和相关报告,信息报道数量和公众参与热情逐年上升,全方位营造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健全知识产权法治体系,持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为指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谢谢。
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上周发布的《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2年)》中提到,深入推进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先地建设。请问,人民法院如何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审判,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的营商环境?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林广海:
我很高兴就这个问题给媒体同志作一个介绍。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尊重国际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科技发展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妥善处理与国际贸易有关的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对内外资企业、中外权利人一视同仁、平等保护。2022年,全国法院审结涉外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差不多9000件,效果良好。例如,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马诺娄·布拉尼克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商标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件,依法平等保护了外国当事人享有的在先权利。
二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2022年,人民法院不断完善竞争领域法律适用规则,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维护市场竞争法治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研究起草新的反垄断民事司法解释,并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发布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典型案例各10件,这些典型案例发挥着规制市场竞争的“红绿灯”作用。
三是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22年,人民法院审结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000多件,依法惩处涉及侵犯中外权利人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保护了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彰显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例如,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罗某洲等八人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正确界定商标使用行为,有力打击了数字环境下的新形态商标犯罪。
四是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我们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多边、双边司法合作,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经验交流。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参与撰写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编写并出版的《专利案件管理国际指引》,有力促进国际社会更多知识、司法方案等传播交流。近年来,上海、福建、海南三地法院先后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建立合作关系,为快速解决知识产权争议提供便利。我在这里很高兴告诉大家,就在昨天,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北京会见了来访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并且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在信息交流、人才培养、替代性争议解决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交流与合作。
对您的提问,我就作这些介绍。谢谢。
南方日报记者:
目前,文献数据库、短视频、网络文学等领域侵权问题业界广泛关注,请问国家版权局在加强网络新业态新领域的版权治理方面有哪些举措,成效如何?谢谢。
甘霖:
请中宣部版权局的秀玲副局长回答。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负责人赵秀玲:
近年来,5G、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迅猛发展,不仅改变着内容生产方式,极大丰富了作品的传播方式,催生了新的版权商业模式和平台,促进了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的显著提升,也给版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带来一定挑战。
国家版权局高度关注网络版权问题,就网络新业态新领域版权治理主要采取了两方面措施。
一方面,不断加大网络版权治理力度。国家版权局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连续18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去年开展的“剑网2022”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文献数据库、短视频和网络文学等重点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强化数字藏品、“剧本杀”等网络新业态版权监管。通过强化主动监管、查办大案要案、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深化重点监管、加强协同联动等有效举措,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惩戒力度,各地查办侵犯网络著作权案件1180件,删除侵权盗版链接84万条,关闭侵权盗版网站(APP)1692个,处置侵权账号1.54万个。其中黑龙江查获哈尔滨“6·22”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鸡西“5·05”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涉案金额均超过1亿元;山西查获郝某某制售侵权盗版“剧本杀”案,通过这个案件也进一步理清了“剧本杀”版权保护的边界,为新业态侵权案件查办提供了良好探索。
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区块链等新技术在版权领域的运用,提升新技术版权保护与服务能力。2021年9月,国家版权局会同中央网信办启动“区块链+版权”创新应用试点工作,确定了12个“区块链+版权”创新应用试点项目。同时,密切关注新技术发展,组织开展新技术在版权领域的应用课题研究,系统梳理新技术在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应用情况,为版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版权执法监管工作,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开展深入调研,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新技术在推进版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净化网络版权环境。谢谢。
央广网记者:
近年来,我国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在今年“两会”上我也注意到,有10多位代表委员提出要不断强化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甘霖:
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实行的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协同保护的工作体制,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机关分工是很明确的,各司其职,同时又相互配合、有效衔接,这也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鲜明特点。2022年,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方面,市场监管总局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的“铁拳”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案件4.4万件。
二是开展体育赛事领域侵权问题整治。大家也知道,北京2022年举办了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我们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了专项行动,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违法案件300多件。
三是深化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我们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作用,组织开展了2022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主要是严厉打击“三假直播”(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依法查处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有效净化了网络市场环境。
四是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行动。2022年11月,我们组织18个省(区、市)同步开展销毁行动,共销毁侵权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服装鞋帽、烟酒、出版物等商品超过30大类、100多个品种、重量3000多吨,货值达5亿元,形成强大震慑效应。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一些媒体都给予了高度关注,在这里表示感谢。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更好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整体合力,共同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行稳致远。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过去一年里,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构,在打击侵权假冒、维护国家贸易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请问2022年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谢谢。
甘霖:
这个问题请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的邸连柱副司长来回答。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负责人邸连柱: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2022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42.07万亿元,比2021年增长了7.7%,庞大的外贸规模给海关打击侵权带来了挑战。特别是侵权手法也越来越多样化、隐蔽化、碎片化。新形势下,海关始终保持打击侵权假冒的高压态势,多措并举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一是持续开展专项行动,高效打击侵权假冒。海关连续6年开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龙腾”行动,连续3年开展递寄渠道知识产权保护“蓝网”行动。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卡塔尔世界杯等重大赛事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2022年,全国海关共查扣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6万多批、7700多万件。
二是保护新业态发展,关注侵权假冒新态势。随着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的迅猛发展,我们关注到侵权假冒商品向新业态漂移愈发明显,为此我们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开展专项行动,治理、遏制侵权多发态势。2022年,我们在跨境电商渠道查扣侵权货物2.1万批、402.3万件,查扣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侵权货物670批、2700多万件,有力促进了新业态的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科技赋能执法,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加强科技装备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中的应用,全面推广移动端商标智能识别技术,来辅助我们一线的执法官员能够在线甄别侵权假冒商标,这样就可以加快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的验核速度。
四是优化服务举措,指导支持企业创新维权。我们充分发挥海关保护职能,建立更加便捷的关企联系机制,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知识产权风险提示,提高企业防范化解侵权风险能力,鼓励引导企业用好海关保护政策。
下一步,全国海关将持续推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打造一流的国际营商环境贡献海关的力量。谢谢。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
有境外舆论称,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很多在华外商投资企业难以盈利、出现撤资等情况,请问您对此作何评价?谢谢。
甘霖:
谢谢,这个问题是提给我的,我来回答。这种说法与实际情况不符。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大力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对在中国注册的企业一视同仁,以优质服务更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大家也看到,近年来,我国发布《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对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等作出统一规定。2021年,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在顶层设计上部署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今年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措施》,加大对外商投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开展科技研发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与此同时,我们还部署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对侵犯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有效维护外国权利人合法权益。
中国政府一系列务实举措,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国外在华发明专利有效量达86.1万件,同比增长4.5%,其中涉及国外企业5.8万家,较上年增加0.2万家。国外在华有效注册商标203万件,同比增长5.9%。这些数字都是最好的说明和证据。良好的经济发展前景和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使中国继续成为全球投资兴业的热土,2022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1.23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3%。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广大外商投资企业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我们坚信,中国将长期成为外商投资首选地之一,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一定会有更好发展前景。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
我们知道,知识产权是把“双刃剑”,在加强保护的同时也会容易导致权利的滥用。这几年,我们发现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情况有所抬头,请问针对这些情况,采取了哪些措施?谢谢。
林广海:
谢谢提问。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既严格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又切实防范打击滥用知识产权、恶意提起诉讼、干扰他人正常经营、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主要有三方面举措:
一是明晰权利边界,保护正当使用,让诚信的经营者更加“理直气壮”。在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中,规制在知识产权权利的取得和行使上的不诚信行为。在授权确权行政诉讼中,对恶意抢注等行为依法予以撤销或者无效;在民事诉讼中,对于恶意取得权利而通过诉讼牟利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各地法院审理了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例如,审理“青花椒”商标侵权纠纷案,明确权利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注册商标中所包含的原材料名称,保护正当使用,为诚信经营撑腰。
二是完善司法保护规则,恶意诉讼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让滥用权利的当事人“偷鸡不成蚀把米”。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各级法院审结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案件80多件,以鲜活的案例引导权利人和其他市场经营主体诚信行使诉权,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在法治轨道上繁荣发展。恶意诉讼包裹着知识产权的外衣,贼喊捉贼,花样翻新,践踏公平正义。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高举法治的利剑,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完善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延伸审判职能,指导行业组织自律自治,共同织密知识产权法治这张大网,让各类民事主体不敢、不能、不想以恶意诉讼“试法”。谢谢。
新京报记者:
今年春节期间,《流浪地球2》等7部春节档院线电影受到了广泛欢迎,创下了三年来院线电影票房的最高纪录。但是电影的盗版传播问题也受到关注。请问国家版权局在院线电影的盗录传播方面有哪些举措?谢谢。
赵秀玲:
电影是版权保护的重要领域。我们知道一部电影的产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更需要优秀的作家、编剧、导演,演员、作曲家、制片人等许多人大量的创造性的智力投入,良好的版权保护环境,对促进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版权局高度重视院线电影版权保护工作,一方面重视法律制度完善,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打击各类影视侵权盗版,取得良好成效。
针对在影院盗录并非法在网上传播的违法行为。从2019年开始,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中宣部电影局、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连续5年联合部署开展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行动,对电影盗录传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有效保护电影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电影市场版权秩序。
四部门在今年1月就已经部署2023年的专项工作。重点是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预警保护。国家版权局已经发布4批共计32部院线电影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各地版权执法部门对辖区主要网络服务商、电影院线发出版权预警提示,提前防范院线电影盗录传播行为。
二是加强巡查监测。各地版权、电影主管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大网络巡查力度,加强对辖区影院、点播影院、私人影吧的巡场管理和对网络服务商的版权监测力度,严防偷拍盗录行为,及时处理侵权线索,封堵删除侵权信息。
同时,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强化电影监测和水印检测,对盗录影片快速溯源,现在已经实现互联网上所有春节档院线电影盗录源头追踪溯源全覆盖。
三是查办大案要案。各地版权执法部门把查办案件作为专项行动重中之重,快速高效、依法查办院线电影盗录传播案件,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今年春节档院线电影上映以来,四部门联合部署23个重大院线电影盗录传播案件查办,删除侵权盗版链接3.6万余条,关闭非法网站(APP)114个。其中,浙江、辽宁、山东省执法部门破获的“1·25”盗录传播春节档院线电影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查获盗版影视制品45万余部,及时遏制院线电影盗录传播风险,有力震慑了侵犯电影版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开展宣传教育。各级版权、电影主管部门通过投放电子海报、开展版权保护宣讲、宣传典型案例等形式,推动全社会版权意识提升。在这方面,新闻媒体朋友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配合,借此机会我也代表版权局对大家的支持配合表示感谢,也希望媒体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下一步,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对院线电影盗录传播打击力度,激励更多优秀电影的创作生产,保障电影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最终是满足人民群众能看上更多更好的电影。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记者:
我们知道,2022年的确是极为不平凡的一年,很多进出口企业或多或少面临了一些困难或者挑战。请问,海关如何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我们国家的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谢谢。
邸连柱:
非常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确实像你所说的,企业是我们进出口贸易的主体,长期以来,海关一直十分关注进出口企业的健康发展,坚持爱企助企惠企,完善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一是引导企业用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聚焦企业需求,鼓励引导企业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2022年全年,海关总署审核通过备案量首次突破2万件,同比增长21%。去年全年核准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总担保122家。
二是惠企举措助力外贸稳增长。2022年,海关总署出台了帮扶中小企业纾困6项措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全国海关完善关企联系机制,畅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维权渠道,调研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备案诉求累计800多条,实际解决了将近800条,总体解决率超过了90%。
三是多维度服务助力企业便利维权。我们将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对侵权风险快速反应,对侵权案件及时查办。去年全年共查办涉及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85起,查办涉及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126起。
四是指导企业提升海外维权的能力。我们密切关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动向,鼓励企业积极应对侵权纠纷。如,我们推荐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加入地方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同时我们也引进海外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库,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下一步,全国海关也将持续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引导企业充分运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从而为我国进出口企业排忧解难。谢谢。
红星新闻记者:
电商和直播带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宣传,因为维权难度大、治理困难,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请问如何看待这一问题?有何对策举措?谢谢。
甘霖:
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这确实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同时也是我们监管执法的重点和难点。大家知道,电商平台和直播带货这些年来发展迅猛,在为我们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在去年“双11”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利用互联网舆情监测系统,对10月20日至11月13日期间的消费维权情况进行了网络大数据舆情分析。在监测期内,共收集到“直播销售”负面信息50.9万条,占“吐槽类”信息总量的9.3%。其中,假冒伪劣、货不对版、优惠差异等是主要问题。
通过监测数据还可以看到,以往电商的促销活动当中,比如大家熟知的“规则难倒尾款人”“套路渐欲迷人眼”等乱象有所改善,消费者对电商平台简化促销规则、提升消费体验的评价总体趋向正向,但是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些经营户诚信意识淡薄;二是一些平台在提升消费者满意度、获得感方面做得还不够。讲到对策措施,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相关工作:
一是明确和压实平台责任。引导商家和平台企业加强“自律”,强化诚信意识和规则意识,主动补齐在落实主体责任和对平台内经营者约束管控方面的短板,不断提升网购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是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针对直播带货这样的新模式、新业态,一方面我们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另一方面必须要守住法律底线,确保在规范中发展。对管理不力、屡屡出现问题的平台,我们要通过约谈、责令改正等方式督促其整改落实;对明显违法违规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主播和商家,要依法严厉处罚,并根据侵权程度列入信用黑名单,增强监管实效性和震慑力。
三是提升消费者的防范意识。通过宣传引导,呼吁消费者不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明晰权益边界,避免盲目冲动,做到科学消费、理性维权,更加成熟、自信、负责地去参与网络促销。谢谢!
谢应君: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各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再见!
本文编选自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官网,智通财经编辑:谢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