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股份(00857)控股股东获核准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石油集团书面通知,此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已分别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石油股份(00857)公布,该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书面通知,中国石油集团拟以所持该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石油集团书面通知,此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已分别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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