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嘉资源(00704)发布公告,经法院作出调解后,山西和嘉与山西物流订立一份民事调解协议,以确认(其中包括)山西和嘉结欠山西物流的款项为6489.37万元(人民币,下同),而该款项须于2016年5月30日或之前偿还。
鉴于山西和嘉须偿还的金额较为庞大,于订立民事调解协议及经公平磋商后,山西和嘉与山西物流及其他独立第叁方(作为山西和嘉之担保人)于2016年6月8日就执行民事调解协议订立一份还款协议。
根据还款协议,山西和嘉须于6月10或之前偿还人民币300万元;及于6月30日及7月30或之前每月偿还人民币300万元;于8月30日、9月30日及10月30日或之前每月偿还400万元;分别于11月30日及12月30日或之前每月偿还500万元;及于2017年每月偿还600万元直至所有未偿还款项(包括应计利息及就此累计之利息)已全数偿还。
若山西和嘉未能履行还款协议项下的付款责任,山西物流有权执行民事调解协议。山西和嘉已于6月14日偿还首笔还款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