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通海金融(00952)发布公告,于本公告日期, 泛海控股为公司的间接股东。泛海控股间接全资拥有泛海控股国际金融发展。泛海控股国际金融发展持有3.95亿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6.38%。
根据清偿协议,泛海控股有条件地同意转让A批代价股份及B批代价股份,以分别偿还债务A及债务B。
于2023年4月25日, 泛海控股公布收到北京狮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告知函,指于2023年4月21日北京狮王以泛海控股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未偿付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泛海控股进行重整。另外,北京狮王同日向中院申请对泛海控股进行预重整。北京狮王是泛海控股的债权人之一。北京狮王与公司及该等清偿安排并没有关系。
于2023年4月27日, 泛海控股进一步公布中院决定对泛海控股启动预重整程序,但截至上述公告日期,泛海控股尚未收到中院关于任何正式重整的任何决定,因此仍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该等申请和中院决定启动泛海控股的预重整程序,公司已就该等申请和泛海控股的预重整对该等清偿安排的影响与泛海控股的管理层讨论,并向公司的专业顾问佂求意见,特别是面对预重整的情况,泛海控股是否能够向公司转让A批代价股份及B批代价股份。公司从讨论中了解到,泛海控股可能会进行中院下令的预重整和潜在的重整程序可能会阻碍该等清偿安排的实施,因为A批代价股份及B批代价股份可能受制于中院下令进行的预重整和潜在的重整程序,从而可能阻止A批代价股份及B批代价股份转让予公司。该等清偿安排的其中一个先决条件是,泛海控股在清偿协议中就该等代价股份并无产权负担所作出之声明及保证于任何方面仍属真实、准确、完整且并无误导及遗漏。由于泛海控股的预重整和潜在的重整程序可能会对转让A批代价股份及B批代价股份产生影响,董事会正在就该先决条件和其他先决条件能否在最后截止日期之前满足佂求意见。该等申请因此显著增加了该等清偿安排在2023年6月30日最后截止日期完成的不确定性。此外,据公司了解,预重整是临时管理人在进入正式重整申请和程序之前,对泛海控股的重整价值和重整的可能性进行评估的程序,目的是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的可能性。泛海控股的临时管理人将根据其评估向中院提交重整方案和向中院申请,然后由中院评估并决定是否进行正式重整程序。
自日期为2023年3月10日关于延期的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的公告以来,公司及其专业顾问一直在对目标集团进行尽职调查,并与泛海控股的管理层进行讨论,以要求和协调对目标集团进行最新审计和尽职调查所需的资料,以满足清偿协议的先决条件。于本公告日期,泛海控股提供的资料有限,而上述工作进展缓慢并尚未完成。另外, 鉴于该等申请, 公司正按目前情况对该等清偿安排可行性进行评估, 特别是继续推行该等清偿安排及/或在最后截止日期当日或前后完成该等清偿安排是否仍然可行。公司正在向其专业顾问佂求意见,特别是向其中国法律顾问佂求该等申请和泛海控股的预重整对该等清偿安排的影响的中国法律意见,公司在评估和决定公司是否应继续进行该等清偿安排时将会考虑这些意见。公司预计将在2023年5月12日当日或前后完成该评估,并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该等清偿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