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企业(00616)拟斥资5300万港元收购丰华大厦物业单位

高山企业(00616)公布,于2017年11月20日,该公司附属宝艺国际与吴佩华、陈启华及陈彩凤(卖方)订立买卖协议,宝艺国际将收购丰华大厦地面工作坊A1,总代价5300万港元。

智通财经APP讯,高山企业(00616)公布,于2017年11月20日,该公司附属宝艺国际与吴佩华、陈启华及陈彩凤(卖方)订立买卖协议,宝艺国际将收购丰华大厦地面工作坊A1,总代价5300万港元。

据悉,该物业单位分为3部分,第1部分和第2部分为租约租赁,第3部分由卖方自用。此外,陈启华及陈彩凤于完成日期后拥有许可权利以借用第3部份,每月许可证费用为3万港元(包括差饷,地租及管理费和支付11.679万港元,每3个月支付一次,暂时豁免更换土地使用者),直至2018年6月30日,被许可人还可选择延长牌照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

该物业单位目前以每月6.11万港元 的租金出租(包括政府差饷、地税及管理费,不包括其他支出),根据租赁协议持有的存款额为12.22万港元,目前用于商业用途。

目前,该集团通过其附属公司拥有丰华物业单位,即丰华大厦的28个单位(包括AP公用部份),占该丰华大厦不可分割份数 的88.33%。收购事项将使集团能够扩大物业发展分部 。

于2018年2月9日完成收购事项时,该集团应拥有丰华大厦的29个单位,占丰华大厦不可分割分数 的9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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