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文业集团(01802)发布公告,于2023年5月16日,公司接获联交所发出的信函,载列,除公司在2022年7月20日和2023年1月9日的公告中披露的复牌指南外,公司股份复牌的额外指引。
继刘晓一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于2023年4月19日生效后,公司须遵守第3.10(1)、3.10A、3.21、3.25及3.27A条上市规则关于(i)董事会中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ii)至少三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iii)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三名成员,(iv)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且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iv)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多数。
公司股份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