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诚通发展集团(00217)发布公告,于2017年11月28日,诚通能源就进一步销售动力煤与买方订立销售合同。
据悉,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诚通能源向诚通控股的全资附属公司出售约1万吨动力煤,假设并无对最终结算价格进行调整,买方于销售合同下按基本价格计算的应付总价格应为人民币755万元至765万元之间。
由于买方为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诚通控股的全资附属公司,故就上市规则而言,买方为公司的一名关联人士。因此,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公司的一项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