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宁科生物(600165.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宁夏证监局”)《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吴江明、黄海粟、陈瑞、张宝林、董春香、李宗义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增资计划进展情况,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董事长吴江明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总经理陈瑞、董秘张宝林、时任董事长黄海粟、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李宗义、财务总监董春香对上述第三项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据悉,宁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对吴江明、黄海粟、陈瑞、张宝林、董春香、李宗义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现要求上述人员于2023年6月5日上午10:00到宁夏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