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能源(00757):取得兴业银行的10亿元一年期授信额度

阳光能源(00757)发布公告,集团近日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人民币1...

智通财经APP讯,阳光能源(00757)发布公告,集团近日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人民币10亿元一年期授信额度,须受其项下条款及条件所限并据此提用。

于2023年6月15日,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锦州阳光)(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该银行订立一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根据授信额度提取为期一年、本金额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根据借款合同,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兼主要股东谭文华各自已向该银行分别提供公司担保及个人担保,以保证借款人履行其于借款合同下的责任,担保金额最高达人民币1.2亿元。

集团主要从事:制造及买卖光伏组件业务,兴建及经营光伏电站及半导体业务。锦州阳光主要从事制造及买卖光伏组件。该银行授予授信额度反映该银行对集团业务前景及偿付能力具信心,并看好集团在光伏市场的未来发展及增长潜力。考虑到取得授信额度将有利于集团改善财务管理,优化集团的财务结构,使融资来源更多元化和于财务成本洽商时提高议价能力,以降低未来融资成本,董事会认为,授信额度、借款合同及公司所提供公司担保的条款乃订约各方按公平原则磋商后达致,诚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