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路股份(600818.SH)发布公告,公司6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中路集团《表决权委托协议》,中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391.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11%;中路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391.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11%)对应的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表决权、董事及监事提名权等)委托给海南众合恒峰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受托人)。
该协议于2023年6月19日签署后生效。协议项下的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期限届满后,受托人有权单方面决定续期一次,续期期限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