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腾邦控股(06880)发布公告,于2023年6月16日,公司接获可换股债券持有人的代理律师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7(3)(b)条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的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副本。呈请乃针对公司提出,原由为公司未有在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公司后21日内支付法定要求偿债书所述可换股债券持有人索偿的金额。高等法院将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9时30分对呈请进行聆讯。
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82条,倘若公司最终因呈请而清盘,在清盘开始日期(即提出呈请日期(即2023年6月14日))后,公司拥有的任何财产处置(包括诉讼物)以及任何股份转让或公司股东地位的任何变更,就香港法律而言均属无效,惟法院另有颁令则作别论。倘呈请其后被撤销、剔除、驳回或永久中止,则于开始日期或之后作出的任何处置将不受影响。
公告称,呈请并不代表其他持份者的利益,可能会损害公司价值。公司目前正就呈请的适当行动方案寻求法律意见,并将采取一切必要行动来保护其合法权利以及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亦在积极寻求与可换股债券持有人进行建设性对话,以期就呈请达成友好的解决方案。预期呈请在短期内不会对集团的整体营运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该公司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