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西钢(600117.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青01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青01破3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青海骏佰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西宁特钢清算组担任西宁特钢管理人。
公司因被法院裁定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为“*ST西钢”,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