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太和水(605081.SH)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何文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徐小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姜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17年至2018年,公司承做抚州市梦湖及凤岗河水生态治理项目(“抚州项目”),于2017、2018年陆续确认抚州项目全部收入。经查,抚州项目部分水域未完成最终治理,公司存在虚增2018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的情形,导致公司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
公告显示,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何文辉作为公司董事长,徐小娜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姜伟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