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上海凤凰(600679.SH)发布公告,公司于7月11日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18号)、《关于对朱鹏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14号)、《关于对周永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15号)、《关于对周卫中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16号)、《关于对席德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17号)、《关于对胡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19号)、《关于对郭建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20号)、《关于对曹伟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21号)。
经查,公司存在:合并报表日基准选定错误、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存在会计差错及临时报告、定期报告中委托货款展期情況披露存在错误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