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保利协鑫能源(03800)与协鑫新能源(00451)发布公告,于协鑫集成于2017年12月11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协鑫集成的股东议决批准潜在收购事项。
因此,于2017年12月11日,协鑫集成(002506.SZ)的全资附属东昇光伏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与各卖方订立独立有条件买卖协议,据此东昇光伏科技应自卖方购买合共19.1亿股协鑫新能源股份,占协鑫新能源全部已发行股份约10.01%,代价为每股0.55港元,较协鑫新能源于12月12日收市价0.52港元溢价5.77%。
潜在收购事项完成后,协鑫集成及东昇光伏科技均将成为协鑫新能源的主要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