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超讯通信(603322.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向股东孟迪丽出具的《关于对孟迪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据悉,孟迪丽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三条、第八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孟迪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