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监管规定及内部监控缺失 香港证监会:谴责长江证券资产并罚款340万港元

香港证监会谴责长江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资产)并处以罚款340万港元。

智通财经APP获悉,7月13日消息,香港证监会谴责长江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资产)并处以罚款340万港元,原因是该公司在分隔客户款项及向客户提供户口结单方面,违反监管规定及犯有内部监控缺失。

香港证监会发现,在2015年5月至2017年8月期间,长江证券资产:

多次没有充分分隔客户款项,涉及款额介乎300港元至105万港元;

三次没有在订明时限内分隔其收取的客户款项,涉及款额介乎651,518港元至850万港元;

在察觉自己未有充分分隔客户款项后,没有立即通知香港证监会。

因此,长江证券资产违反了《证券及期货(客户款项)规则》及《操守准则》的规定。

长江证券资产亦违反了《证券及期货(成交单据、户口结单及收据)规则》及《操守准则》的规定,香港证监会的调查发现,长江证券资产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期间向三名客户发出不准确的户口结单,且在2017年1月至6月期间曾19次没有在订明时限内向四名客户提供户口结单。

香港证监会在决定采取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长江证券资产承担法律责任,且过往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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