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成科技(301106.SZ)因未及时履行审议及信披义务收深交所监管函

骏成科技(301106.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

智通财经APP讯,骏成科技(301106.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90号)(以下简称“监管函”)。

据悉,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追认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显示,公司于2022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开展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务,累计投资金额为1184.65万美元。公司未及时对上述事项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4月24日才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5.1.1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5.11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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