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榕泰(600589.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杨宝生、吴志平、郑创佳、霍焰、夏春媛、周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82号)。
据悉,广东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商誉减值测试依据不充分、不合理。二、财务核算不规范。三、年度报告披露的个别表格数据有误。四、未及时披露股权收购终止的事项。五、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六、对委托理财事项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杨宝生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吴志平、郑创佳分别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霍焰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夏春媛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周纯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