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信披 ST浩源(002700.SZ)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ST浩源(002700.SZ)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3年7月19日收到中...

智通财经APP讯,ST浩源(002700.SZ)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3年7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以下简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9号(以下简称“《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杜刚、沈学锋、张园园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0号(以下简称“《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据悉,公司于2022年5月至9月期间与关联方新疆盛威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盛威)及新疆振泽文化创意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新疆振泽)发生的采购安全评估、培训等相关服务的9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568.5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91%。公司未及时识别出上述关联方并对相关交易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及第四十一条规定。杜刚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学锋作为公司副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张园园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上述相关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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