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就中炬高新(600872.SH)有关信息披露事项下发监管工作函

7月24日,上交所官网显示,上交所就中炬高新(600872.SH)有关信息披露事项下发监管工作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7月24日,上交所官网显示,上交所就中炬高新(600872.SH)有关信息披露事项下发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一般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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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工作函指出,近期,上市公司及相关股东通过媒体就公司高管任免、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效力等事项发表评论,引起舆情高度关注。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现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应当严格遵守《公司法》及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的规则要求,保障公司董事会等治理机制的有效运作;股东就相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合法途径妥善解决。

二、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不得滥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渠道,违规发布不符合相关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的公告。

三、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应当规范行使股东权利,合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不得故意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不得不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据悉,7月24日下午,中炬高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两大股东宝能系与中山火炬集团展开”股权争夺战“,会上罢免何华、黄炜、曹建军和周艳梅等4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获得通过,并选举了梁大衡、林颖、刘戈锐和刘锗辉等4人为非独立董事。

同一时间,宝能集团官网发布声明:火炬集团组织的7月24日临时股东大会违法违规,会议无效。原有董事将继续履职。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最新数据,中山火炬集团持有中炬高新10.88%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宝能系旗下中山润田持有中炬高新7521.63万股,持股比例为9.58%,位居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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