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海大集团(002311.SZ)发布公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于2023年3月3日获深交所受理,并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13号)。
由于《审核问询函》中关于小额贷款业务的沟通和清理工作尚需一段时间,为切实稳妥做好《审核问询函》回复工作,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7月17日向深交所申请中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公司于近日收到深交所同意中止审核的回复,中止时限不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