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控清洁能源(01250)为投资清洁能源项目成立有限合伙 附属公司持有其15.998%权益

北控清洁能源集团(01250)发布公告,于2017年12月15日,合伙人就成立有限合伙企业订立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将主要投资于清洁能源项目。

智通财经APP讯,北控清洁能源集团(01250)发布公告,于2017年12月15日,合伙人就成立有限合伙企业订立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将主要投资于清洁能源项目。

据悉,合伙人包括附属公司河南平煤北控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合伙人A深圳同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B深圳前海鼎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C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合伙人D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合伙协议条款,公司间接拥有80.2%的附属公司应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入伙有限合伙企业,最高注资额为人民币3.2亿元;及以合伙人C为受益人与合伙人D分别按64:36的比例按个别基准提供担保。

担保的最高风险为人民币20.25亿元,即合伙人C的最高注资额人民币15亿元及合伙人C在有限合伙企业五年期间的最高注资额的最高优先级回报额人民币5.25亿元。担保应由附属公司及合伙人D分别按64:36的比例按个别基準承担。因此,附属公司就担保的最高总风险为人民币12.96亿元。

公告称,可供有限合伙企业分派的纯利将按每季度基准分派优先级回报予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即合伙人C);及按其各自于有限合伙企业的注资比例将余下分派分派予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即附属公司及合伙人D)。

于入伙完成后,附属公司将以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身份持有有限合伙企业约15.998%权益。有限合伙企业将成为集团的合营企业,且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业绩将不会于集团综合入账。集团拟以其内部资源及银行贷款为入伙提供资金。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