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赛特新材(688398.SH)发布公告,公司原副总经理刘祝平于近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刘祝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9号)。
经查,刘祝平作为赛特新材高级管理人员,于2023年2月14日卖出赛特新材股票86,100股,买入赛特新材股票2000股。2023年5月31日,刘祝平再次买入赛特新材股票200股。刘祝平上述买卖赛特新材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刘祝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