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卫通(601698.SH)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集团”)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3〕284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航天科技集团以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份为交换标的发行不超过61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总体方案。
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最终的发行方案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状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