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陕建股份(600248.SH)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对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义光、莫勇、苏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决定书指出: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共计71起,涉案金额合计23.52亿元,上述金额已达到临时报告披露标准。经查,公司上述所列示案件中收到法院相关通知的最晚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公司应当自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起2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但迟至2023年6月20日才披露该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张光义作为董事长、莫勇作为总经理、苏健作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