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方电气(01072)发布公告,于2017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39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于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公司将与中介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报送有关材料。公司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依法履行相关核准程序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