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消息 | 证监会对美自然出具港股上市反馈意见 要求补充说明股权架构等情况

8月11日,中国证监会公示本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

智通财经APP获悉,8月11日,中国证监会公示本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其中要求美自然出具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涉及股权架构、股东信息、募集资金等方面。

具体来看,中国证监会请公司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权架构,请说明:(1)股权控制架构设立的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搭建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各境内自然人、外商投资企业履行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等监管程序的具体情况;(2)安徽美自然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周其胤和金寨美加合伙股权对价支付情况、定价依据和税费依法申报缴纳情况。

二、关于股东信息,请说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穿透至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国籍、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住址等。

三、关于募集资金,请说明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与提交的备案材料中内容不一致的原因。募集资金运用涉及境内投资项目的,请说明相关监管程序的履行情况。

四、请说明公司2023年现金分红的合理性,对公司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影响,以及大额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实施本次发行上市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据港交所6月30披露,美自然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华泰国际为独家保荐人。

招股书显示,美自然是中国安徽省的领先污水处理服务提供商之一。自2011年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美自然的核心价值,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废水处理服务为使命。在过去十年,公司将业务扩展到安徽省及河北省的四个城市,覆盖工业废水处理及生活污水处理服务。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于2022年,按日设计处理能力计,公司为安徽省第二大非国有工业废水处理服务供应商。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于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生活污水日处理设计能力约为11,500吨,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计能力计,在安徽省排名第十。

财务方面,公司于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年度,收入分别约为1.59亿元、1.59亿元及2.89亿元人民币。同期实现年内溢利分别约为3876.9万元、4608.0万元及1.04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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