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连云港(601008.SH)发布公告,结合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集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港口集团购买其持有的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苏港投资”)40.00%股权、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集装箱”)51.00%股权、新益港(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港”)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收购标的公司范围及收购股权比例待进一步论证和协商。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苏港投资、新东方集装箱、新益港(以下合称“标的公司”)预计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新苏港投资等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港口泊位运营,与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协同性。本次交易完成后,新苏港投资等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也将有所提升,有利于加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构成影响。本次交易系港口集团积极履行其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