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股份(002076.SZ)及相关人员因业绩预告与年报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收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星光股份(002076.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

智通财经APP讯,星光股份(002076.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冼树忠、汤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1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据悉,2023年1月11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5100万元至7600万元。3月30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为2460.91万元。公司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金额差异幅度较大,且未及时修正,于3月2日才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冼树忠(任职期间为2020年9月9日至2023年1月30日)、财务负责人汤浩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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