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嘉必优(688089.SH)公告,公司于2023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湖北证监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易德伟、王华标、易华荣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2022年度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公司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易德伟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华标作为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易华荣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以上两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易德伟、王华标、易华荣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