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东方航空(00670)发布公告,该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通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改革[2017]1088号)批准,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改制后名称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改制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亿元,改制前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承继。有关变更事项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