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天龙集团(300063.SZ)发布公告,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冯毅的通知,其所控股的肇庆市鸿林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鸿林源”)收到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要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高要法院将被执行人云南森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化工”)持有的云南天龙林产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天龙”)40%股权、广西金秀松源林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源林产”)40%股权、云南美森源林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森源林产”)40%股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肇庆鸿林源抵偿债务。
上述裁定生效前,云南天龙、松源林产、美森源林产的股权结构均为公司持股60%,森源化工持股40%;上述裁定生效后,云南天龙、松源林产、美森源林产的股权结构变更为公司持股60%,肇庆鸿林源持股40%。因肇庆鸿林源系冯毅控制的企业,云南天龙、松源林产、美森源林产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上述法院裁定执行后,公司与关联人构成关联共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