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浙江新能(600032.SH)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新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能企管”)联合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制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晶光伏”)50%合伙份额及浙江浙晶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浙晶能源”)0.01%股权(以下合称“标的产权”),标的产权转让总价为2.98亿元,其中公司持有浙晶光伏4.875%有限合伙份额转让价格为2895.58万元,新能企管持有浙晶光伏0.125%普通合伙份额转让价格为130.36万元,新能企管持有浙晶能源0.01%股权转让价格为6.49万元。晶科电力有限公司(“晶科电力”)和芜湖市晶晃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芜湖晶晃”)组成联合体竞得该项目,后续交易各方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签订《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财产份额及浙江浙晶能源发展有限公司0.01%股权交易合同》。
本次转让标的产权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对公司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