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9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中国证监会对顺丰控股(002352.SZ)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涉及“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下属子公司情况、股权结构、股权转让等方面。据悉,顺丰控股已于8月21日在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高盛、华泰国际及摩根大通为联席保荐人。
具体来看,中国证监会请顺丰控股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第2号:备案材料内容和格式指引》要求,补充公司从事“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下属子公司情况及对应业务收入占比情况。
二、关于股权结构,请结合偿债能力等情况,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股权质押情况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三、关于股权转让,请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进行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及相关税费缴纳情况。
四、请补充公司子公司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
五、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情况,请说明公司及子公司采集、使用、分析及存储的个人信息情况及规模,所采取的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是否符合国家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
招股书显示,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按2022年收入计,顺丰为中国及亚洲最大的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也是全球第四大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顺丰在中国五个物流细分领域和亚洲四个物流细分领域均处于市场领先地位,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物流服务,包括快递、快运、冷运、同城即时配送、供应链解决方案及国际物流服务。
物流网络方面,截至2023年3月31日,顺丰覆盖了中国99.7%的城市及97.3%的县城以及全球208个国家和地区。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截至同日,顺丰是中国最大的航空货运承运商,运营95架全货机的机队,货量占2023年第一季度中国航空货运量的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