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德力股份(002571.SZ)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力玻璃(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公司”)于近日收到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荣环罚字〔2023〕13号)。2023年6月16日,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重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重庆公司将不得外排的生产废水通过排入雨水管网外排。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鉴于重庆公司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及《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决定对德力玻璃(重庆)有限公司处以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伍拾捌万零玖佰参拾柒元伍角。上述违法行为重庆公司已按规定整改完毕。
本次行政处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在生产过程中持续加强对环保的控制和监督,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上述子公司处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九章中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