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新光(002147.SZ)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义乌世茂”)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1】浙07执103号)。
本次义乌世茂收到【2021】浙07执10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义乌世茂位于义乌市福田街道城北路567、569号的房地产(权证号为:浙(2017)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11673号);查封期限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