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丽尚国潮(600738.SH)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丽水投资”)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红楼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丽水投资拟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受让红楼集团持有的丽尚国潮7726.91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