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华创证券发布研究报告称,此前存在较多违规通过开放公共互联网渠道开展“互联网电视直播”等业务以及“套娃”收费的现象,行业整改势在必行,牌照方或将受益。该行认为广电行业规范整合势在必行,牌照方价值得到放大,有望利好拥有IPTV、OTT牌照的相关公司以及地方广电有线公司。关注:新媒股份(300770.SZ)、东方明珠(600637.SH)、芒果超媒(300413.SZ)、海看股份(301262.SZ)、中广天择(603721.SH)、歌华有线(600037.SH)等。
事项:据北青网等新闻,11月20日,电视家互联网电视直播App出现了无法收看电视直播情况,并表示用户在会员期内,此前付款将足额退还。此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开展电视收看“明白卡”提示工作,自2023年11月起,各电视机生产厂商要将制作完成的《电视收看“明白卡”》装入电视机包装箱内的说明材料中,同时在电商销售页面、线下实体销售和厂商入户安装电视机过程中,将“明白卡”内容向用户明确展示,并告知用户只有开通有线电视或IPTV方可收看电视直播频道节目。
华创证券观点如下:
我国电视收视渠道主要分为有线电视、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和互联网电视(OTT)三种主要形态,其中有线电视与IPTV核心差异点在于是否联网,IPTV与OTT主要分别基于三大运营商和公共互联网开展业务,且分别对应电视直播和点播两种状态(OTT不能收看电视直播频道,只可进行电视点播)。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16年发布的《互联网电视服务许可持证机构名单》,总共颁发7张OTT牌照,其中百视通、华数传媒、芒果TV和南方新媒体4张地方牌照运营机构上市,而央视国际(CNTV)、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RI)以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CNR)等3家中央牌照尚未上市。
行业整改势在必行,牌照方或将受益。
此前存在较多违规通过开放公共互联网渠道开展“互联网电视直播”等业务以及“套娃”收费的现象。
1)根据财联社新闻,今年4月,广电总局、工信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召开互联网电视管理工作会议,会议重点是依据《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的通知》(简称“181号文”,细则显示“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只能接入到总局批准设立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上”)整治智能电视行业乱象。
2)8月广电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消费者协会等有关单位在北京召开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今年年底前开展试点工作和专项整治。
3)根据每日经济新闻信息,10月广电总局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视直播频道业务秩序的通知》,明确提出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地方有线网络公司等要坚决遏制“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增量。4)1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开展电视收看“明白卡”提示工作。预计多部门将进一步规范电视直播以及整改OTT运营权,牌照商价值得到放大,类比IPTV,利润分成比例有望提升。
短剧监管趋于常态化,牌照方价值更加凸显。
11月20日,抖音巨量广告发布通知,对投放短剧广告的新增客户主体资质要求做出更新,将于11月23日开始生效。抖音要求广告主必须有三种证件:一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二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三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该行认为,牌照价值亦得到凸显。
风险提示:政策变更风险,行业竞争加剧风险,内容监管趋严,会员拓展不及预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