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京蓝(000711.SZ)公告,于2023年11月27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黑01破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