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德明利(001309.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李虎、田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悉,公司未及时披露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合资设立新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未按规定对个别重大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对知情人档案进行确认。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李虎、时任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田华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