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联通(00762)公布,2016年7月8日,公司就透过全资附属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铁塔公司”)签署了《商务定价协议》,双方省级公司根据《商务定价协议》签署了《省级公司服务协议(一)》。
2018年1月31日,根据《商务定价协议》约定,经公平谈判协商,双方在原有协议基础上,作出补充约定,主要包括:
1.调整《商务定价协议》附件1《产品目录及定价》中塔类产品定价相关内容,包括:成本加成率由15%调整为10%;基准价格共享折扣由两家共享优惠20%、三家共享优惠30%,调整为两家共享优惠30%、三家共享优惠40%,锚定租户额外享受5%共享优惠不变;调整部分省新建塔类产品标准建造成本地区调整系数、存量铁塔折扣比例;延长既有共享优惠政策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到期前双方另行协商其定价事宜。
2.调整后的《产品目录及定价》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双方下属省级或地市公司应签署《产品业务确认单》或《批量起租表》予以确认。
3.协议期限5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限届满前,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后续定价事宜。
公司认为,与铁塔公司签订补充约定,有助公司降低未来铁塔使用费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