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阳光能源(00757)发布公告,集团预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年度)将取得公司的未经审核的持续经营业务的年度利润金额约为1.3亿元至1.7亿元(人民币,下同)之间,较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取得的约1.35亿元的持续经营业务的年度亏损相比,将会有显着的转亏为盈。
公告称,集团预期转亏为盈乃主要源于既有客户订单量增加及新客户开发有成,致使光伏组件对外付运量持续显著增加以及集团高效产能的提升及由此产生的规模经济。虽然部分经营效益被光伏组件的市场平均售价下降而抵消,但整体毛利率仍有所提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利润,金额介乎约为1亿元至1.4亿元,仍将低于2022年的水平。对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利润约为9.57亿元,主要是由于于2022年12月完成的出售其在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所得的一次性收益,总额约为10.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