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负责人华中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中表示,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已启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修订工作。全国目录的修订将继续以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同时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支持力度。我们欢迎跨国公司继续扩大相关领域在华投资,与上下游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文字实录如下: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有关情况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寿小丽: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已公开发布,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伍浩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行动方案》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政策例行吹风会的还有: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先生,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负责人华中先生,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负责人周宇女士,国家移民局外国人管理司负责人贾同斌先生。
下面,我们首先请伍浩先生作介绍。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 伍浩:
谢谢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下午好!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昨天,中国政府网已经全文发布。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有关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将继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听取外资企业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各方面反映的难点和堵点、诉求和希望,结合新的形势和要求,积极谋划新一轮更大力度吸引外资政策举措,形成了《行动方案》。
近年来,中国政府持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推出了一系列稳外资政策举措,优化外商投资环境。《行动方案》的出台,再次表明了我们对吸引外资工作的高度重视,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与世界经济的良性互动,以实际行动增强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的信心。《行动方案》从扩大市场准入、畅通创新要素流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等方面,采取务实措施,更大力度吸引外资。
第一,进一步拓宽外商投资空间。《行动方案》提出,要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出台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继续减少外资准入限制,并在外资企业非常关心的医疗、增值电信等领域开展准入试点。同时,将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开展银行保险、债券基金等领域业务。
第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提出,要优化公平竞争环境,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推动相关政策落实落地生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着力破除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问题;出台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内外资企业生产的符合标准的产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同时,《行动方案》还提出,要提高行政执法科学化水平,及时纠正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进一步提升要素跨境流动便利化水平。《行动方案》提出,要畅通创新要素流动,促进内外资企业创新合作。在商务人员往来方面,《行动方案》明确,对于外资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签证入境有效期放宽至2年,并将为外籍人才在华工作、停居留、永久居留等提供便利。在数据流动方面,《行动方案》将促进外资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数据跨境安全有序传输,并将制定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转移标准,实现大湾区内数据便捷流动。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抓好《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我们欢迎外资企业、社会各界对《行动方案》的实施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重要标尺,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经营做好服务保障。
我就先简要介绍这些情况。谢谢!
寿小丽:
谢谢伍浩秘书长的介绍,下面我们就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总台央视记者:
我们注意到,政府工作报告和《行动方案》都要求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请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如何开展相关工作?另外,未来将在哪些领域鼓励外商投资?谢谢。
伍浩:
谢谢您的提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是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者投资特定行业、领域、地区。现行的是2022年版,目前我们正在进行修订工作,有关具体情况,请我们外资司华中同志回答。
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负责人 华中:
谢谢秘书长,谢谢央视媒体朋友的提问,下面我简要把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有关情况作一个回答。
现行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总条目1474条,包括“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519条,“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955条。目前,符合条件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可依法享受三项优惠政策:一是对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实行免征关税政策;二是对于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和海南省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已启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修订工作。在修订过程中,我们将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与外国商会、外资企业充分沟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诉求。我们初步考虑:一是全国目录的修订将继续以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同时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支持力度。我们欢迎跨国公司继续扩大相关领域在华投资,与上下游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二是中西部目录的修订将充分挖掘各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条件,因地制宜加大对基础制造、适用技术、民生消费等领域支持力度。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环境越来越好,资源丰富、市场广阔、人才充足,欢迎全球跨国公司将目光更多聚焦这些区域,将业务更多布局这些区域。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人民银行多次举行外资座谈会,加强与外资机构的沟通。去年中美和中欧都成立了金融工作组,请问金融外交在稳外资方面发挥了哪些重要作用?谢谢。
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负责人 周宇:
感谢您对人民银行工作的关注。在金融对外沟通和交往方面,人民银行去年以来做了很多工作,主动加强和国际上的同行也就是其他国家的金融管理部门之间交往,同时也加强和一些国际金融组织、外资金融机构特别是很多跨国大型银行的沟通和交流,这些工作在稳外资方面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首先从和国际同行的交流来看,您也注意到,从去年开始,人民银行和美国财政部,欧盟委员会金融稳定、金融服务和资本市场联盟总司,人民银行作为中方的牵头部门,美国财政部和欧盟委员会金融稳定、金融服务和资本市场联盟总司作为美方和欧方的牵头部门,成立了两个工作组,一个是中美金融工作组,一个是中欧金融工作组,这也是人民银行第一次和美欧这两个全球最主要的经济体成立在金融领域专门的沟通和协调机制。目前来看,中美金融工作组已经开过三次会了,昨天我们刚刚召开了中欧金融工作组成立以来的第一次机制性会议。同时,我们和金砖国家、周边一些亚洲国家都有类似的合作和交流机制。这些机制从这样几个层面起到了作用,一是加强我们金融管理部门之间在宏观经济、货币政策、金融稳定等方面的政策沟通,使我们对彼此的政策有更好地了解,对我们在宏观经济政策制定方面起到一些帮助的作用。
昨天欧盟一个同事做了一个很好的比喻,他说原来我看见你们,都是干巴巴的名字,但是今天通过我们的对话和交流,我把你们的名字和一张张鲜活的面孔结合起来,这样以后双方碰到什么问题,就知道拿起电话应该找哪位同事,通过这种沟通交流的方式予以解决。
第二个层面,除了政策沟通之外,我们也通过这样的交流机制和安排,使双方能够帮助金融机构解决具体问题,使他们在彼此的市场更好地开展业务,共同促进经济和金融的繁荣。在和主要经济体的沟通和交流中,我们也经常就国际金融趋势、全球经济金融稳定等议题交换意见,这种沟通和交流也是一种全球公共产品,有助于促进全球金融稳定。
此外,除了和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在金融领域的政策沟通之外,我们也注意加强和外资金融机构进行直接沟通。人民银行有个非常好的传统,我们经常会召开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座谈会,由行领导直接主持,通过面对面沟通的形式,倾听外资机构的声音,了解他们的展业诉求,同时回答他们在监管政策方面的一些疑问,主动做好增信释疑的工作,能够现场办公的问题就现场解决,如果现场解决不了的,我们都会有个“作业清单”,后续跟进解决。
刚才谈到,我们昨天开了中欧金融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作为金融监管当局沟通机制的配套活动,我们昨天下午还专门召开了中欧金融圆桌会,由中欧双方的金融管理部门,一起倾听来自中欧双方近30家银行、证券、保险、资管、征信等机构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金融机构给我们分享了下一步促进中欧金融合作的重点领域,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一些他们碰到的实际困难和展业诉求。双方金融管理部门非常愉快地同意,把这些问题都记下来,当成我们自己的“家庭作业”,后续不断跟进,争取尽早解决他们的问题,形成一些可视化的合作成果。
在解决金融机构关切这方面,我们现在在做的两件事情,可以当做例子和大家分享。第一是金融部门数据跨境流动的问题。国家层面有数据跨境的规定,同时金融部门是一个数据密集型行业,同时也是一个强监管的行业,金融部门数据跨境流动有自己的特殊性。所以,在倾听了很多跨国金融机构诉求并开展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人民银行正在会同其他几个金融管理部门,争取形成一个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制度安排,明确金融领域的重要数据目录,统一监管合规口径。通过这样的做法,给予外资机构更加清晰的规则指引。在符合我们金融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帮助外资金融机构降低数据跨境的合规成本,提高他们数据传输的效率,使他们在中国开展业务更加快捷和便利,进一步吸引更多外资到中国展业。
第二是支付方面,大家知道中国的移动支付全球领先,但是由于中外支付习惯不一样,很多外国人来华碰到了支付方面的困难。我们近期出台了很多优化支付服务的措施,我们刚刚发布了《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指南》,我今天带了一本,昨天还给欧盟的同事每人送了一本,他们看到以后都觉得特别有用,能够帮助解决他们在中国遇到的支付难问题。我们还想尽可能关口前移,让很多外国人来中国之前,手里就有这样一本指南,使他们来到中国以后,在支付方面能够享受更大的便利。
总而言之,通过和国际同行的交流,和国际金融组织、外资金融机构的交流,我们能够更好理解彼此的政策,共同帮助市场参与者更好解决他们在日常经营中碰到的问题,通过这些实实在在的工作,营造一个更好的营商环境,使我们中国的金融市场更具吸引力。谢谢!
南方都市报N视频记者:
去年以来,我国利用外资规模有所下降,请问发改委对这个现象如何评价?下一步如何抓好重点工作?谢谢。
伍浩:
谢谢您的提问。确实,我们也注意到,近期国内外媒体对中国实际利用外资规模很关注,我想这也反映了大家对中国继续扩大开放的关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开放的大门永远不会关上,只会越开越大。中国是经济全球化的坚定支持者、维护者,中国坚持对外开放是推动全球化的重要力量。针对您刚才提到的当前我国利用外资规模问题,我们可以从三个维度来看。
第一个维度,从世界范围来看,全球跨境投资有升有降是常态。近年来,世界变乱交织、全球经济形势更趋复杂,全球跨境投资波动有所加大,2021年,我们看到全球数据上升到较高规模以后出现持续回落。今年1月,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表的《全球投资趋势观察》显示,扣除跨国企业投资中转地因素后,2023年全球跨境投资下降了18%。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中国吸引外资规模保持了较好态势。
第二个维度,我们拉长时间尺度,2023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仍处于历史高位。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际利用外资持续增加,已成为全球跨国公司重要的投资目的地。虽然2023年单纯从数字上,中国吸引外资的规模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波动,但我们从“量”和“质”两个方面来看,都可以得出更为客观结论。量上,去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超过1.1万亿元人民币,处于历史第三高。质上,中国利用外资的结构持续优化,2023年高技术产业引资占比37.4%,比2022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制造业领域引资占比达到27.9%,提升了1.6个百分点。
第三个维度,从未来趋势看,中国吸引外商投资优势显著、空间广阔。中国是全球超大规模且最有增长潜力的市场,在先进制造业、新型城镇化、消费结构升级等方面将持续释放出巨大需求。同时,中国拥有良好稳定的政策环境、全球最完备的产业体系,能为外商投资提供高效率、高可靠性的产业配套体系。中国日益完备的基础设施网络、充足的人才资源和丰富的创新应用场景等,能为外商扩大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方面创造良好投资空间。去年中国新设外资企业数量增长39.7%,充分体现了外资分享中国市场机遇的热情和对未来投资前景的信心。
我们相信,对于跨国公司来说,与中国同行就是与机遇同行,投资中国就是投资未来。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重点有四方面:第一,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快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第二,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限制。第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落实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待遇,健全外资企业直接联系机制,推动解决外资项目在投资落地、生产运营中的具体问题。第四,强化外资项目服务。继续推出新一批重大外资项目,强化对项目要素保障,通过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带动扩大外资流入。谢谢!
彭博新闻社记者:
我的问题是关于去年的24条政策措施。去年的措施,欧盟商会、日本商会等多个商会都提出是非常好的措施,目前我们注意到,在税收方面与新的措施有一些不同。我想请问的是,24条政策措施中有多少已经开始实施了?我们新政策是否会取代先前的24条,还是说新政策意在保障先前24条的实施?谢谢。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 朱冰:
谢谢您的提问。首先,国务院去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也就是刚才您提到的“外资24条”。“外资24条”出台以来,获得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商务部会同各部门、各地方按照职责分工抓紧推动各项政策举措的落实。前不久,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外资24条”落实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梳理评估,并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外资企业的评价。总体看,超过六成的政策举措已经落实或者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超过九成的受访外资企业对我们的评价还是比较好的。
具体来看,刚才您问到进展情况,这六个方面59项举措中已经完成的有10项,比如,中央网信办印发了文件,明确将“切实维护企业网络合法权益”作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的重点任务,开设了线上举报专区,公布了12377举报电话,去年12月集中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外资企业反映的一些问题。财政部、税务总局也发布了公告,将外籍个人津补贴免税政策和外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执行期限延续到2027年12月底,并降低享受国产设备退税政策门槛。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裁决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裁决体制机制。国家移民局发布启用了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提高外国人在华交通出行、生活消费的便利度,并推出放宽来华外籍人员申办口岸签证条件等便利措施。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有28项,比如,中央网信办制定了关于数据跨境流动的有关规定,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财政部正在抓紧制定政府采购产品“中国境内生产”标准定义。国家药监局就已上市境外生产的化学药品、治疗用生物制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上市注册申请申报资料等要求,草拟公告也公开征求了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工作通知,部署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政策等。正在持续推进的有21项,比如,商务部发挥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常态化协调解决重点外资项目遇到的困难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有关地方在展会期间设立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工作站,强化展出证明出具、专利优先审查的受理、综合咨询等展会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工作。
上个月,我们专门召开了关于“外资24条”落实情况的专场圆桌会,邀请了9家在华外国商协会,包括您刚才提到的日本商会、欧盟商会和60多家外资企业代表,很多外资企业和商会都对中国政府为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巨大努力予以肯定,表示中国市场潜力大、机遇多,将深耕中国市场,持续扩大投资。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各项举措加快落地见效,继续开展外资政策的落实情况评估,及时向外资企业通报进展情况。《行动方案》是中国政府出台的新一份文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力度,与“外资24条”一道,加力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如果外资企业在享受政策的时候遇到任何困难问题,都可以向我们反映,帮助我们更好推动政策红利充分释放。谢谢!
环球时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近期的国常会指出,要在畅通创新要素流动等方面加强服务保障,巩固外资在华的发展信心。所以想请问一下国家移民管理局,在围绕便利外籍人员来华工作、学习投资创业等方面还有哪些举措?谢谢。
国家移民局外国人管理司负责人 贾同斌:
谢谢您的提问。我们欢迎更多的外国朋友来华旅游工作、学习、投资创业,国家移民管理局从政策、机制、手续等多方面积极提供高效便捷的移民管理服务,密切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依法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加强信息共享、优化办理流程、整合申请材料,全面推进实施外籍人员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一口受理、并联审批、同时发证”,形成“一站式”审批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在华任职已连续两次办理一年以上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员,以及在知名企业、科研机构任职工作的外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创新团队成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为其办理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批准在华永久居留。同时,准许在华任职工作的外籍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在所属的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在国内高校攻读学位、接受继续教育,免予重新办理居留许可手续。
国家移民管理局积极推进“减证便民”,外籍人员因在华投资创业、工作学习等事由申办居留证件时,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现场查验后可免于留存护照,按约定时间持本人护照前往发证窗口领取居留证件,方便申请人在此期间持护照办理有关事务。在受理外籍人员签证证件申请时,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可查询到本人住宿登记记录、邀请(聘雇)企业营业执照等信息的,可免予查验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同时,持续加强信息化应用,不断丰富移民管理政务服务平台“掌上办”“网上办”等功能,实现在线预约办证、在线查询办证进度、在线查询本人签证证件信息,进一步提升外籍人员办理签证证件便利化水平。
下一步,国家移民管理局将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聚焦引才引智引资工作,聚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研究出台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移民出入境政策措施,为国家高水平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作出移民管理新贡献。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中国在推进高质量发展战略中特别是在绿色经济、数字经济和健康产业发展等领域,是如何鼓励外资参与和合作的?有哪些具体的措施和政策支持外资企业在这些领域的发展?谢谢。
伍浩:
谢谢您的提问。您所关心的绿色经济、数字经济和健康产业,正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培育壮大的新型消费所涉及的一些重点领域,也是具有广阔前景的领域,当前也是全球跨境投资的热点。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相关方面组织落实,有关具体情况请我们外资司华司长回答。
华中:
谢谢秘书长,谢谢中国日报记者朋友的提问,下面我简要回答一下。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外资企业投资中国绿色经济、数字经济和健康产业,与中国市场同行,分享中国超大规模的市场机遇。
首先,开展相关领域准入试点。《行动方案》指出,允许北京、上海、广东等自由贸易试验区选择若干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等领域进行扩大开放试点;支持信息服务(限于应用商店)等领域开放举措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好落地见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政策落实。
其次,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服务。为了加强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及项目所在省份成立了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协调解决项目需要有关部门支持的规划、审批、用地、用海、环评、能耗等问题,对于外资企业投资的绿色经济、数字经济和健康产业项目,只要符合重大外资项目的条件,我们将及时启动专班工作机制,通过全生命周期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推动项目加快落地。截至今年2月底,前七批51个重大外资项目中,有多个上述领域的项目已经在华开工建设和投入运营。
最后,加大相关政策支持力度。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于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投资绿色经济、数字经济、健康产业,提出了相应的金融等支持政策。另外,我们在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时,也充分考虑了数字物流、智能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的需求。谢谢!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
我们注意到,《方案》有涉及外籍商务人员及家属办理签证便利措施,可否介绍一下相关政策出台的背景和内容?谢谢。
贾同斌:
感谢您对移民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国家移民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移民管理服务改革,加强政策制度创新和系统集成推广,加快推进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型开放,努力为外国投资者和商务人员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移民管理服务。
2023年以来,先后出台20余项政策措施,不断吸引促进外籍人员来华,为他们在华工作、生活提供服务保障。
一是持续优化外籍人员来华政策措施,及时恢复并逐步放宽申办口岸签证条件,在更多对外开放口岸开展口岸签证业务,对持普通护照急需来华从事商贸合作、访问交流、投资创业、旅游观光等外籍人员提供口岸签证入境便利。目前,已办理95万余人次,签发量已恢复至疫情前水平;稳妥扩大过境免签政策覆盖范围,在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1个对外开放口岸对54国人员实施72/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累计55万来华交流合作、商务洽谈的外籍人员免签过境。
二是积极为国际商务人员提供签证便利,对在华从事商贸合作、投资创业等商务活动的外籍人员,有正当合理事由需多次往返的,可签发5年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并可就近就便办理签证延期换发或者补发。上述政策实施后,在华办理签证人员同比增长了150%。按照《方案》部署,对外商投资企业外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签发2年有效签证,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办理相同期限的签证,亦可办理相关延期或者换发手续,进一步服务促进国际商务人员交流交往。
三是持续优化移民出入境政务服务,建设启用多语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布外籍人员来华政策及签证证件申办规定;面向全球推出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政务服务平台24小时服务热线,2021年以来,12367服务平台已经受理咨询、解决困难700余万人次,服务满意率达到97%。相关政策措施有力促进外籍商务人员往来,稳定来华发展预期,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和外商投资环境。
下一步,国家移民管理局将持续聚焦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主动协同有关主管部门,持续深化移民管理服务改革和政策制度创新,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谢谢!
中新社记者:
我们关注到《行动方案》提出,要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请问商务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打造“投资中国”品牌?谢谢。
朱冰:
谢谢你的提问。去年,根据国务院部署,商务部创新开展了“投资中国年”系列活动,我们举办了启动仪式、主旨论坛、高峰会议、专场推介等20场重点活动,搭建沟通平台,促成了一大批外资项目签约落地。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都要求我们打造“投资中国”品牌。下一步,商务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从三个方面打造“投资中国”品牌。
一是打造精品活动。2024年,我们将“走出去”招商和“请进来”招商相结合,在境内外举办20多场精品活动。3月26日上午,我们将会同北京市人民政府,在国家会议中心举办首场标志性活动,跨国公司报名非常踊跃,据统计,目前已有60多位中国区总裁以上高管确认参加。此外,我们还将在各地举办“进博会走进地方”、地方主题推介等系列活动,赴欧美日韩和中东地区进行推介,也欢迎广大媒体朋友持续关注“投资中国”活动,积极参与报道。
二是打造优质服务。去年我们升级建立了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积极听取外资企业的意见建议和问题诉求。截至目前,我们已经组织召开了各类圆桌会议17场,协调解决了外籍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600多件,并且梳理形成了新一批重点外资项目。我们将继续发挥好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的作用,每月举办外资企业圆桌会议,用好“外资企业问题诉求收集办理”系统等渠道,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困难诉求。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外资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推动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达产。
三是打造良好环境。“外资24条”出台以后,我们抓紧推动有关部门及时出台配套措施,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同时,我们将积极落实《行动方案》中涉及商务部的职能内容,在扩大准入、投资促进、强化服务、优化环境、对接国际高标准等方面持续发力,与“外资24条”形成政策叠加效应,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我们还将会同各方落实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谢谢!
美国国际市场新闻社:
香港与内地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即互换通)北向通自去年开通以来,交易情况如何?您怎样评估它运行的情况?人民银行是否会考虑增加当前的额度?对于中国债券市场和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开放,下一步央行将会推出哪些新的措施?
周宇:
感谢您的提问。“互换通”确实是近年来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一个重要举措,它的主要功能就是帮助境外投资者更好管理他们的利率风险,这对于提升境内金融市场的吸引力还是非常有帮助的。它是去年5月正式上线的,上线以来,不到一年时间,从我们观察来看,它的运行情况还是非常平稳的,截至上月底,总共交易量现在是1.2万亿元人民币。您刚才也问到它的额度问题,从目前情况看,现有额度是完全够用的。当然,我们也考虑到,如果未来出现额度不够用的情况,我们和香港监管当局之间也有沟通机制,我们会结合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考虑调增额度。
刚才你也问到中国的债券市场还有衍生品市场开放的情况,我也想简单给您作一个介绍。中国的金融业开放主要是两大块,一个是您刚才问到的金融市场开放,还有一类是金融服务业开放。就金融市场的开放而言,我们不断在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大家都耳熟能详的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比如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粤港澳大湾区理财通,目前运行情况都是比较稳定的。在这些机制的安排之下,我们还在不断探索新举措,使投资者在这些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下的投资活动更加便利。
比如今年1月份,我们就和香港金管局一起,把“债券通”机制下的债券纳入到香港金管局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合格抵押品范围,同时开放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债券回购业务。在此之前,只有境外央行、境外主权类机构还有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等机构能够参与债券回购。但是这次放开之后,所有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都可以参与我们的债券回购,这样的做法可以提升中国债券市场的吸引力。
同时,我们还在不断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试点,比如最近的一个举措,内地销售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产品,现在被纳入了“北向通”合格产品范围。截至2月底,境外机构持有我国债券的总额是3.95万亿元人民币,接近4万亿元人民币,近几年增速一直保持在30%左右,它也从一个侧面显示了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成果,说明了中国债券市场吸引力。
金融开放的另外一个重要层面是金融服务业的开放,也就是所谓的外资机构准入问题。从准入的层面看,2018年开始,我们大幅放宽了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反响还是比较积极的,吸引了110多家各类外资金融机构来华展业。去年11月份,我们向万事网联核发了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
不仅要准入,对外资金融机构来说很重要的是准营。在准营方面,我们在一视同仁地对待中外资金融机构的基础上,也充分考虑外资金融机构的特殊性,了解他们在华展业碰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诉求。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尽可能给他们营造一个比较好的营商环境。可以举一个例子,人民银行推出了一项碳减排支持工具,是一个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在推出的时候,只有中资金融机构能够参与,但是很多外资机构也表现出兴趣,我们在安全稳妥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外资的诉求,不断扩容碳减排支持工具金融机构范围,截至目前已纳入13家外资银行,这也是显示我们不断扩大开放的一个实际举措。
总体而言,我们不断提升金融监管能力,在维护好金融安全、金融稳定的前提之下,统筹开放和安全,不断加强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外资和长期资本来中国开展业务,落地生根。谢谢!
寿小丽:
最后一个问题。
澎湃新闻记者:
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是吸引外资的重要工作。请问商务部在此领域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考虑?谢谢。
朱冰:
谢谢您的提问。去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更加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商务部立足职责,从对内、对外两个方面积极落实。
对外方面,我们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自贸区建设。2023年,我们分别与厄瓜多尔、尼加拉瓜、塞尔维亚签署了自贸协定,与新加坡签署自贸协定进一步升级议定书。今年2月,我们与洪都拉斯签署了自贸协定早期收获安排。目前,我国已经与2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22个自贸协定,覆盖贸易额超过外贸总额的三分之一。而且,我国商签自贸协定水平越来越高,比如在尼加拉瓜、新加坡新签协定中,均以负面清单模式作出高水平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的承诺。同时,我们积极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等自贸协定谈判,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按照CPTPP加入程序与各成员进行多渠道沟通和磋商,与DEPA成员举行各层级磋商10余轮,完成了所有条款的初步讨论。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有关自贸协定谈判或升级谈判,不断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并且在谈判中进一步提升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的比例,着力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全面推动服务贸易和投资扩大开放,有序扩大电信、医疗等服务业开放,扩大数字产品等市场准入,积极对接数字经济、绿色经济、标准认证、政府采购等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制度型开放。
在对内方面,我们主动对照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了相关领域改革的先行先试。目前,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主动对照CPTPP和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我们还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先行先试。去年,报请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以及《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合计提出了180多项对接试点的措施。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主动对照高标准经贸规则,进一步推动国内相关领域的修立法和政策调整,深化国内改革。同时,推动各项先行先试试点措施落地见效,适时组织总结评估,做好试点举措的复制推广。我们还将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等平台的作用,推动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开展先行先试,为全国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积累更多经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谢谢!
寿小丽:
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今天的政策例行吹风会就到这里,大家再见!
本文编选自“中国网”官网,智通财经编辑:刘家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