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佳兆业集团(01638)公布,于纽约时间7月14日,美国法院已颁令向公司授出就认可及执行香港协议安排,以及香港高等法院就香港协议安排颁发的批准令所寻求的济助,并使香港协议安排、香港协议安排批准令,以及有关相关协议具十足效力及作用。
佳兆业表示,重组生效日期及转换日期生效所需的各项条件,预期将于下周四(7月21日)或前后达成。
另外,由于强制性可交换债券选择金额较强制性可交换债券最高金额高,削减机制已被触发。已选择方案三(强制性可交换债券)的协议安排相关债权人将会收取方案三的约71.84%作为强制性可交换债券,而剩余申索的偿付及分配将按照各协议安排相关债权人在账户持有人信函中就削减处理方法作出的选择而定。
智通财经了解到,身陷财困的佳兆业早前寻求利用美国破产法协助其在香港的重组程序。佳兆业在纽约根据破产法第15章申请破产保护,以处理美国债权人或因在其他国家重组引致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