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内地完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 有利行业健康发展

中金称,中保监将于4月10日起实施《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内容包括:要求保险公司股东将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为三分之一;根据持股比例和影响力,将股东分为四类,从资质和持股时间进行差异化监管;单一资管,信托计划持有上市保险公司比例不得超过5%。

智通财经APP获悉,中金发表报告称,中保监将于4月10日起实施《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内容包括:要求保险公司股东将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为三分之一;根据持股比例和影响力,将股东分为四类,从资质和持股时间进行差异化监管;单一资管,信托计划持有上市保险公司比例不得超过5%。

“新规加强了对保险公司股东的管理,因应2015-2017年部分非上市保险公司的一系列经营问题本质上是保险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的缺失导致,所以认为更加完善的股东管理将从根本上遏制行业背离保险主业的行为,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中金称。

该行表示,新规主要影响部分非上市保险公司和新设公司,而上市保险公司不受影响。新规不会对现有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追溯调整,但是对部分股权结构存在风险隐患的保险公司进行窗口指导,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中金认为目前存在风险隐患的公司主要集中于部分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治理情况总体较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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