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兴民智通(002355.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7月8日收到公司股东通知,公司股东高赫男先生分别与股东姜开学先生、崔积旺先生、邹志强先生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并且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姜开学先生、崔积旺先生、邹志强先生分别将其直接持有的合计3092.5万股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高赫男先生行使,并且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委托期限为18个月,该等委托具有唯一性及排他性。本次委托生效后,姜开学先生、崔积旺先生、邹志强先生拥有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高赫男先生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拥有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量为309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后,高赫男先生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0.5万股,占总股数比例0.52%,但合计享有5.50%的股份表决权。
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签署与执行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于高赫男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构成管理层收购,尚需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层收购相关程序,不触及要约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