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安在线(06060)与百仕达(01168)修订合资条款:可赎回优先股无权收取分红

经修订后,可赎回优先股的持有人无权自合资公司收取任何分红。

智通财经APP讯,众安在线(06060)公布,诚如之前公告所披露,公司全资附属众安科技拟与百仕达控股(01168)设立合资公司,以于海外市场发掘金融科技以及保险科技的国际业务发展、合作及投资机遇。

合资公司,由众安科技与百仕达分别拥有51%及49%的投票权益,二者以现金分别注资人民币5000万元及6000万元,作为合资公司普通股;此外,百仕达已有条件同意以现金向合资公司作出人民币6.2亿元的额外注资,作为合资公司可赎回优先股。

经合资方进一步磋商,2018年3月28日,合资方订立修订协议,以修订合资公司协议的若干条款,主要涉及可赎回优先股。经修订后,可赎回优先股的持有人无权自合资公司收取任何分红。

当赎回可赎回优先股,在上市规则及合资公司、公司、百仕达及彼等各自联属人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的规限下,合资公司应有权在可赎回优先股发行日期起计5年(自动续期,惟众安科技或百仕达可行使否决权)内,向任何可赎回优先股持有人要求赎回其全部或任何部分可赎回优先股,赎回价等于所赎回可赎回优先股对应的相应比例的百仕达注资金额;加相当于上述百仕达注资金额自相关百仕达注资日期起按比例以每年5.5%单利计算的金额。

涉及可赎回优先股的认购期权价格,认购期权的行使价相当于认购期权所涉及可赎回优先股对应比例的百仕达注资金额;加相当于百仕达注资自相关百仕达注资日期起按比例以每年5.5%单利计算的金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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