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瑞昌国际控股(01334)发布公告,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24年8月4日(星期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
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包销商)确认,国际配售事项项下并无超额配发股份。因此,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公司获稳定价格操作人告知,稳定价格操作人或其任何代表概无于稳定价格期内採取任何稳定价格行动。
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包销商)于稳定价格期内未有行使超额配股权,且超额配股权已于2024年8月4日(星期日)失效。因此,公司未有亦不会根据超额配股权发行任何股份。
紧随稳定价格期结束后,公司已及将继续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项下的公众持股量规定,据此,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至少25%始终由公众人士持有。